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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几点建议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4-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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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文委员指出了国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事实与表现:1988年城镇居民货币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23,1995年达到0.33,1997年世界银行报告,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15,国内有关专家测算,已经超过0.5。收入差距主要表现为两个特征,一是收入水平悬殊,两极分化呈现。国家统计局2002年抽样调查显示,中国20%最高收入家庭与20%最低收入家庭的差距是15倍。第二个特征是消费能力悬殊,富人的消费结构主要侧重于对享受性、时尚性生活品质的追求,而穷人的消费结构则主要倾向于对基本生存和温饱的维持,形象地说,他们的消费能力基本被隔断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 王莉文委员分析了国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 1.市场机制的原因。在改革开放二十余年中富裕起来的人,大部分是通过市场机制获取到个人财富。也就是说,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2.社会转型期的结构性原因。一些人个人能力有限,不能从经济体制改革中抓住获取财富的机会。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上百万工人失去原有的就业岗位,而新的就业机会相对缺少等原因,使这部分人生活困难和沦为贫困人口。 3.行业垄断和劳动力市场分割。垄断性质的电信、邮电、铁路、银行、电力、种子等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收入水平高、福利优厚。竞争性行业则收入低,工作不稳定。有人测算,1997年行业间劳动力工资差异比1988年上升了103 %。 4.国民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平等。研究表明,公民受教育程度高低与其收入的多少成正比例关系。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使很多公民从小就未能接受良好的教育,直接造成他们收入水平低。 5社会保障体系软弱。主要表现在覆盖面有限,应保未保的情况较为严重;保障标准低,最低生活保障金尚不能维持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6.权力参加分配也是一小部分人富裕和拉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 7.资本参与分配的比重过大,甚至挤占了劳动力和生产要素参加分配的比例。 王莉文委员认为,在任何条件下,国民收入的平均分配都是不可能的,但是尽可能公正分配却是可能的。让贫困者能够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特别的意义。 为此,王莉文委员对公平分配国民收入提出了6点建议: 1.保护合法的分配方式,坚决惩处违法的谋财手段。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均可参加分配的合法分配方式应得到继续完善和国家保护。以权谋私、侵吞公产、偷税漏税等破坏合法分配的手段,都应坚决惩处之。 2.惩治腐败。贪污腐化、权力寻租等手段的确造就了一批暴富者,这是国民收入分配中最严重的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现实。对腐败行为和官员必须坚决惩治。 3.打破垄断。给所有社会成员(包括法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力。行业垄断是计划经济的尸魂对市场经济平等竞争原则的践踏,必须坚决革除。 4.发挥教育的治贫功能。政府应加大对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扩大和增加对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府投资教育,既是对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也是为低收入者创造一个获取较高收入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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